
環境應急預案備案流程

l企業可以自行編制環境應急預案,也可以委托晨煜環保專業技術服務機構編制環境應急預案。委托晨煜環保專業技術服務機構編制的,企業需指定有關人員全程參與。
l編制預案過程中,應充分征求員工和可能受影響的居民和單位代表的意見。
l評審專家一般應包括環境應急預案涉及的相管政府管理部門人員、相關行業協會代表、具有相關領域經驗的人員等。
l備案申請所需文件有:
①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備案表
② 環境應急預案及編制說明的紙質文件和電子文件,環境應急預案包括:環境應急預案的簽署發布文件、環境應急預案文本;編制說明包括:編制過程概述、重點內容說明、征求意見及采納情況說明、評審情況說明
③ 環境風險評估報告的紙質文件和電子文件
④ 環境應急資源調查報告的紙質文件和電子文件
⑤ 環境應急預案評審意見的紙質文件和電子文件
(提交備案文件可以通過信函、電子數據交換等方式進行,通過電子數據交換方式提交的,可以只提交電子文件。)
l企業環境應急預案應當在環境應急預案簽署發布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,向企業所在地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備案。
l至少每三年對環境應急預案進行一次回顧性評估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及時修訂:

l對環境應急預案進行重大修訂的,修訂工作參照環境應急預案制定步驟進行。對環境應急預案個別內容進行調整的,修訂工作可適當簡化。
l編制步驟主要有:
